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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行新提拔科级干部任职双承诺

发布时间:2017-10-16 11:04 来源:县委组织部 作者:定远先锋网管理员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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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实行新提拔科级干部任职“双承诺”制度,强化干部选任关,教育引导新任干部切实做到守纪律、敢担当、善作为。

重点围绕“好干部”标准、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等要求,组织干部任前进行履职承诺和廉政承诺,进一步提升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在组织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基础上,教育引导新任干部在责任担当和清廉自守上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实行承诺备案制度,“双承诺”书由新提拔干部本人签名承诺,一式四份,分别由县纪委党风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干部所在单位、干部个人保管。

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践诺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严格问责问效,对不能兑现承诺的干部进行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目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已联合开展三批次45名新提拔科级干部任职双承诺,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县委组织部 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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