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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召开年度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12-29 08:20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张扬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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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县委书记万瑞健主持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年度第二次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王红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承卫,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责任,进一步突出案件查办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机制,切实加强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的组织协调,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尽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万瑞健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表现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整体合力进一步强化、震慑效应进一步显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具体到日常实际工作中,反腐败协调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就下一步反腐败协调工作,万瑞健强调,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是党委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也是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是县委履行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平台,其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全县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关系到全县党建工作大局。工作合力要再强化。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要发挥职能优势,凝聚办案合力。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核心就是要最大程度地把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形成快速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工作合力,做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要强化沟通协调,实现有效衔接。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围绕协作配合的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主动联系沟通,相互协助配合,切实把反腐败协调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保证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要加强学习培训。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制度文件,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明确责任和要求,真正把应当承担的责任担起来。要完善内部制度。各成员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内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要求,规范运行机制,把协调协作的每个环节抓细、抓实,做到常态化、具体化、明细化。要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协调督办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落实。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严红宣读了《关于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汇报了2017年下半年以来案件及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情况、交流了需提请协调小组解决的问题;王红丽总结了2017年下半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王贵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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