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县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精神,缓解我县因病致困职工的生活负担,日前,县总工会正式启动2017年度职工医疗救助活动。
据悉,此次医疗救助申报时间从4月20日至5月20日止,救助对象为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有工会会籍的在职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患有重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较大,致使家庭生活困难。救助标准依据在职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医疗支出费用等因素衡定,最高救助金额可达每人4000元。
困难职工本人可向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提供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及相关医疗自费票据,经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经帮扶中心审核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将在6月初以银行实名打卡方式发放医疗救助金。
目前,县总工会已下发2017年度职工医疗救助活动方案,申请职工医疗救助有关事宜可详询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县总工会 赵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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