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好了!有了这个奖励办法,书画圈创作热情肯定高涨,书画艺术也会更加繁荣!”5月7日下午,在穆守松书画工作室,几位书画家争相传阅一份文件。近日,恰逢《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发布前夕,随着中共定远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 <定远县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暂行办法> 的通知》下发,《定远县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中国文联十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激发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反映时代精神、富于定远元素、突出本土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在中共定远县委支持下,县委宣传部、县文联经过充分酝酿、反复修订,制定了《定远县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奖励对象和奖励范围,细化奖励分类和奖励标准,规定申报时限和评审程序,条文措辞严谨,内容具体翔实,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将引导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学爱好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创作出更多接地气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为我县迎来文学艺术的又一个春天。(县供电公司 吴传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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