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机关党建

定远县确保各项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户

发布时间:2018-04-23 16:23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张扬 浏览: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最新工作部署,确保尽早完成“省级贫困县摘帽”的历史任务。2018年,定远县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拨付,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落实“2145”政策。2018年,定远县认真贯彻落实“2145”政策,积极筹措扶贫资金,聚力脱贫攻坚。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扶贫资金县级专项7400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7104.14万元;安排收回存量资金用于脱贫攻坚5350万元。

加快支出进度。筹集的各项扶贫资金,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依据全县脱贫攻坚发展规划,建立规划项目库,加强动态管理。由财政局提供筹集的扶贫资金数额,扶贫办根据扶贫项目规划提出扶贫项目安排建议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再由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支出拨付进度。

确保资金成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管理考核体系,对标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回头看”工作,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扶贫到户组织保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扶贫责任,充分利用贫困户建档立卡成果,对到户扶持资金一律实行“一卡通”直达,确保贫困户及时足额地获得资金扶持。建立扶贫到户工作群众监督机制。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方针,从贫困户确定项目资金扶持到脱贫退出都严格实行规范管理。采用张榜公布、网上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使扶贫到户工作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县财政局 陈虹 赵顶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