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对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7月9日起,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
在本次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做到六查:一是检查药品采购销售渠道,督促零售企业严格审核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确定购入药品的合法性。二是检查零售企业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三是检查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管理,查看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行处方审核情况。四是检查是否销售回收药品,是否销售过期、假劣药品,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品。五是随机抽取药品,查看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及验收记录情况。六是检查店容店貌管理,要求零售企业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和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2起。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强化药品经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县市场监管局 武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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