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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实践活动简报(第2期)

发布时间:2015-04-23 10:05 来源:定远先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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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2期)

定远县弘扬沈浩精神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548

 

定远县成立弘扬沈浩精神主题实践活动督导组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弘扬沈浩精神主题实践活动要在组织系统、农村、机关全面推开,为促进工作落实,推动活动开展,我县及时成立弘扬沈浩精神主题实践活动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

一、督导组工作职责

1、传达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2、参加所督导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3、了解掌握主题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5、及时向县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二、督导组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

8个督导组,组长由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和专委会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组员由各组副组长所在单位分别安排2名工作人员组成,分片督导。

第一督导组

  长:李传华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李让秀  县卫生局副局长

督导单位:县委办等23个县直单位。

第二督导组

  长:吴怀伟  县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副组长:薛    县经信委副主任

督导单位:政府办等19个县直单位。

第三督导组

  长:杜佐武  县政协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主任

副组长:王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督导单位:人大办等21个县直单位。

第四督导组

  长:何俊飞  县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江  鸿  县教育局副局长

督导单位:政协办等17个县直单位。

第五督导组

  长:忽德球  县人大农经工委副主任

副组长:杜    县财政局副局长

督导单位:定城镇、仓镇、大桥镇、三和集镇、范岗乡

第六督导组

  长:李科明  县人大农经工委主任

副组长:侯保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督导单位:炉桥镇、永康镇、西卅店镇、七里塘乡、能仁乡、朱湾镇

第七督导组

  长:柏    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春进  县农委副主任

督导单位:张桥镇、吴圩镇、连江镇、蒋集镇、严桥乡、二龙乡

第八督导组

  长:汪长春  县政协法制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丁必龙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督导单位:池河镇、藕塘镇、界牌集镇、桑涧镇、拂晓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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