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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如何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4-23 16:59 来源:滁州日报定远新闻 作者:闻清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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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法院在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得如何?

——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观念更新不及时、工作方式方法不够科学、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一个地方坚持依法办事的程度如何、保护企业权益的水平如何、社会和谐稳定的状况如何,反映的就是当地营商环境中法治化程度的高低,是决定一个企业投资与否的重要因素。

当下,县法院很多干警还存在着就案办案的思想,觉得把案件在审限范围内办结就行了,没有切实把审判执行工作摆到优化营商环境中去。

近年来,县法院党组要求法官定期走访企业,在企业反映的诉求中,暴露出了有些干警服务企业意识不强、走访企业力度不够、对企业普法方式单一,导致企业对法院破产工作的认识理解不透,导致经营面临困境的企业不能及时走破产程序度过危机。

当下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合力还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一盘棋”的意识不够强,比如一个涉企业案件,前前后后涉及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各部门之间往往局限按程序办好各自工作,在衔接沟通上往往做得不够到位,从而导致诉讼成本高、时间长等突出问题。

绩效考评的方式有待创新,没有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评价干警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事都是人干出来的,当前县法院还是就案办案的多,能够开拓工作思路的人少,主要原因就是当前的绩效考评方式不够科学,没能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对标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指标,定远法院怎么办?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工作不足、布置下一阶段工作方向,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县法院党组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评价单位和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评办法中去,设置相关权重指标,从而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要深入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渡难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诉讼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

宏观上,必须狠抓审判效率,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管理,尽力压缩立案、诉调对接、和解调解、委托司法鉴定的办理时间和各环节周转时间,严格控制重复开庭和多次开庭的时间间隔,降低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避免因司法周期过长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

在对企业执行中,一方面要尽到足够谨慎的义务,尽量让民营企业家能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管理,确保企业不因企业家被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继续经营,另一方面确保做到善意文明执行,既要千方百计把生效裁判付诸实施,保障胜诉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也要注重方式方法,给企业提供一定机会,确保不因不当的司法裁判和执行活动损害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在具体的工作举措之外,最主要是要改变干警思想认识。县法院党组要带领本院干警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加强学习,拓宽视野,善于从经济社会宏观和微观运行、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去思考和谋划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方法和措施。

要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抓住反面典型,对那些在司法办案活动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现象,一定要从严追究、从严惩处,通过刚性约束,倒逼干警用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用严格的证据规则、规范的程序意识来调节经济关系、规范交易行为、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作更多的司法贡献。(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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