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滁州三问”,县民政局始终坚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着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力促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老年人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
面对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县民政局怎么办?
目前,居家养老依然是传统意义的养老模式,与“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还有较大差距,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设施闲置问题突出。社区养老由于缺少场地和服务平台已成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短板。社会办养老机构数量少,健康有序的竞争性养老服务市场尚未形成,医养结合还没有有效对接,制约因素仍然很多。
贯彻落实《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逐步建立规范的老年人能力筛查评估体系,探索建立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准确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养老服务需求,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养老服务。完善机构养老服务。引导新建养老机构向养护型发展,鼓励现有养老机构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等方式,向养护型养老机构转变。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今年将完成7所敬老院的适老化改造,提升集中按照护服务能力,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多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提高床位利用率。健全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相关补贴、评先、奖励扶持政策挂钩,奖优罚劣。推广医养融合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积极构建“养老院+医院”模式的医养联合体,让入住养老机构老人享受专业、周到的医疗保健服务。
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县民政局怎么办?
我县的社区养老用房配建率较低,目前我县建设的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还没有做到同步设计、同步规划,使得社区养老设施严重不足。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无专职人员管理,无运营补助,造成服务项目少,空置率高。
贯彻落实县政府《定远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建立以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化团队为支撑、家庭照护为补充、居家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并与社区服务紧密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细化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范标准,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年内完成50户改造任务。加大对照顾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力度。推动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标准配建工作,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要按每百户30平米标准配备养老服务用房,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米,配建任务列入规划设计,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已建成住宅小区要按每百户15至20平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未达标准的,由政府通过整合闲置资源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配建。培育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对接餐饮、家政、健康、企业等为老服务主体,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养老服务。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县民政局怎么办?
当前,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后虽然管理有所改善,但总体服务质量仍然不高,吸收特困供养对象以及社会老人入住的效果不明显。养老机构依然存在投入不足、护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还有待提升。
加强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建设,将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前全县建成4所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集中供养服务机构,重点提升集中照护服务能力。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补贴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日托等养老服务,重点向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政策倾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防和关爱服务制度,开展县级农村互助自助式养老示范建设,探索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鼓励邻里乡亲为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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